2025年8月28日,由上海市司法局指导,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承办的“无问西东”主题沙龙2025年第五期线上直播圆满举行。上海律协特邀委副主任、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主任乔丽娜,代表处国际法律顾问李婉纯以《东盟投资及风险探究和新加坡劳动与雇佣合规要点》为题,深度剖析了东盟地区投资环境、法律架构及新加坡劳动雇佣法律要点,吸引了近千名法律行业从业者在线参与,呈现了一场兼具专业性、实操性与针对性的法律知识盛宴。
一、东盟投资
解析区域特性,梳理多元架构选择
活动伊始,乔丽娜首先从东盟区域发展特性切入,指出东盟与欧盟存在显著差异——虽以“打造统一市场和生产基地”为共同目标,但东盟十国拥有各自独立的法律体系、政治体制、宗教与历史文化背景,呈现出“碎片化”特征。同时结合相关数据分析了部分国家内部发展失衡问题。
关于中资企业东盟投资热门目的地,乔丽娜将其分为四类:新加坡凭无外汇管制、税收优惠,成设立控股公司或区域总部首选;印尼、马来西亚、越南、泰国是实际业务核心区,2013年“一带一路”推进后,成制造业、新能源等产业转移重地;老挝、柬埔寨、缅甸因发展阶段,投资规模较小;文莱、菲律宾则因人口或政局,投资热度不及前几类。
投资架构与渠道上,乔丽娜详解常见模式及注意事项:代表处设立简单,但仅限联络、调研,不可有收入,新加坡非金融类代表处最长存续3年;分公司在新加坡限制少,但无独立法人资格,母公司需担连带责任;子公司最常用,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类似国内有限责任公司,但需配本地董事(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惯常居所地在新加坡的且持新加坡工作准证者均可)。
值得关注的是,乔丽娜特别提醒中资企业警惕VIE架构在东盟的法律风险。VIE架构虽为国内企业海外上市常用模式,但在菲律宾、泰国等国,若被认定为规避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她指出收购现有公司时,也需充分考虑尽职调查周期、中国ODI审批流程及付款节奏等问题,建议设置6个月以上排他谈判期以保障权益,为企业规避投资风险、实现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新加坡劳动法
聚焦准证制度、合同解除与竞业限制
随后,李婉纯围绕新加坡劳动法核心要点展开分享,重点解读了工作准证制度、劳动合同解除规则及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效力三大关键问题。新加坡实行严格的工作准证制度,非本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需申请相应准证方可就业,李婉纯特别提示,“员工挂名申请准证”的操作在新加坡属非法行为,中资企业需严防相关风险。
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李婉纯详细介绍了新加坡遵循“自由雇佣原则”,企业可通过给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解除合同;若因员工不当行为解除,用人单位则需完成适当调查,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当解雇”,面临员工投诉或法律索赔。此外,新加坡《劳动法》对基层员工设有特殊保护,月薪不超过4500新币的体力劳工及月薪不超过2600新币的其他员工(但不包括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士),可享受休息日、最长工作时间、加班费等最低标准保障。
关于竞业限制条款,李婉纯针对新加坡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效力展开详细阐述,新加坡法院对竞业限制条款的态度较为严格,通常倾向于认定其无效,仅在同时满足两大核心条件时,才可能认可条款效力并支持执行——即该条款必须是为了保护公司的正当所有权益且必须合理。例如,针对中高层或核心技术人员设置不超过一年的竞业限制,且明确限定竞争领域与区域,被认定有效的概率较高;但“一刀切”禁止员工加入竞争对手的条款,往往难以获得法院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竞业限制条款合理生效后无需企业支付经济补偿,与国内法律规定存在差异。
三、互动答疑环节
在活动的最后阶段,两位专家针对线上观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如“东盟地区总部选址”“竞业禁止举证要点”“东盟多国数据共享合规”“中小企业东盟投资渠道选择”“制造业ESG指标关注重点”等。乔丽娜及李婉纯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经验和深入的法律理解,为观众们一一解惑,使大家对东盟投资法律框架与新加坡劳动合规要点的相关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从国际形势的宏观视角审视,当下全球地缘政治格局深刻调整,贸易保护主义时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动,在此背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却愈发凸显。未来需持续紧扣国际规则重塑方向与东盟各国政策动态,进一步深化东盟国别法律体系与国际形势的关联解读,为中资企业提供更具前瞻性的法律指引。将合规融入国际战略,法律服务机构也应强化跨国资源整合,共同推动中资企业在东盟合规布局,助力双边经贸高质量发展,为全球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搭建“走出去”供需双方的交流合作平台,服务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上海律协将持续开展“无问西东”主题沙龙活动,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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